案件类型

民事案件

包括合同纠纷、债务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等

商事案件

包括公司纠纷、股权纠纷、破产纠纷、票据纠纷等

知识产权案件

包括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等

劳动争议案件

包括劳动合同纠纷、工伤赔偿、社会保险纠纷等

案件信息

诉讼费用减免政策

减交范围

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;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特困户救助供养的。

减交比例:不超过30%

免交范围

孤寡老人、孤儿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;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的。

免交比例:100%

简易程序

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被告提起反诉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,同样减半交纳。

减半收取

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

争议标的额(元)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
不超过1万元 50元 固定收费
1万-10万元 2.5% - 200元 标的额×2.5% - 200元
10万-20万元 2% + 300元 标的额×2% + 300元
20万-50万元 1.5% + 1300元 标的额×1.5% + 1300元
50万-100万元 1% + 3800元 标的额×1% + 3800元
100万-200万元 0.9% + 4800元 标的额×0.9% + 4800元
200万-500万元 0.8% + 6800元 标的额×0.8% + 6800元
500万-1000万元 0.7% + 11800元 标的额×0.7% + 11800元
1000万-2000万元 0.6% + 21800元 标的额×0.6% + 21800元
超过2000万元 0.5% + 41800元 标的额×0.5% + 41800元

收费说明

  • •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,最终由败诉方承担
  • • 撤诉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
  • • 调解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
  • • 执行案件按执行金额的1.5%收取,最低1000元
  • • 财产保全费用按保全金额的0.5%收取,最高5000元